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58.当我发现我在灵里在太阳系之外的星空中旅行(这从状态的变化和看似持续约十个小时的移动明显可知)时,最终听见灵人在某个星球附近说话,后来也被我看到。当我接近他们时,在一番交谈后,他们说,别处的来访者有时到他们这里来,与他们谈论神,却混淆了他们的思维观念。他们还指出这些来访者所来的途径,这使我意识到,他们是来自地球的灵人。当我问他们以哪种方式混淆他们时,他们说,这些灵人声称,人必须相信分为三个位格的神性,尽管他们将这三个位格仍称作一位神。当他们检查这些来访者的思维观念时,他们的观念却显示为一个分离的、而非连续的三位一体。有的视这三位一体为彼此交谈的三个位格;有的视两个位格坐在一起,第三位听从他们,并从他们那里出发。然而,他们将每一个位格都称为一位神。他们怨声载道地说,这些来访者通过想三位、说一位把他们弄糊涂了;而事实上,人当照自己所说的那样去想,照自己所想的那样去说。
与我同在、在世时曾是牧师和传教士的那个灵人此时接受检查,以查看他对一位神和三个位格持有哪种观念;他显示出三位神,但这三位神联结起来形成一位。不过,这三合一却表现为不可见;因为它是神性。当他呈现出这种观念时,给人的感觉是,他在思想父,却未思想主;他对不可见之神的观念无非是对在其初始中的自然界的观念。因此,自然界的至内层就是他的神性,以致他能轻易被引诱承认自然为神。要知道,在来世,任何人对任何事物的观念都活生生地呈现出来;每个人以此方式被检查他在信仰事务上的思维和觉知。对神的观念是每个人思维中的首要观念;该观念若是纯正的,就是将他与神性,进而与天堂联结的手段。
然后,当这些灵人被问及他们对神持什么观念时,他们回答说,他们认为神并非不可见,而是以人的形式显为可见。他们不仅凭内在觉知,还凭祂作为一个人向他们显现而知道这一点。他们补充说,他们若按照某些来访者的观念,真的认为神是不可见的,因而没有形式和品质,根本就无法思想神,因为凡像这样的不可见之物无法落入任何思维观念。听到这里,我蒙允许告诉他们说,他们以人的形式思想神是对的,我们地球来的许多人也持类似观念,尤其在思想主的时候。我又告诉他们说,古人也这样思想,并讲述了我们圣言中有关亚伯拉罕、罗得、基甸、玛挪亚和他妻子的故事,即:他们看见了人形式的神,承认他们所看见的神是宇宙的创造者,并称祂为耶和华;这一点也出自内在觉知。但这种内在觉知现已在基督教界丧失了,只存留在拥有信仰的简单人当中。
5702.“那原是埃及人所憎恶的”表他们处于对立面。这从“埃及人”和“希伯来人”的代表清楚可知:“埃及人”是指那些处于颠倒次序的人(参看5700节);与“希伯来人”吃饭原是埃及人所憎恶的,其中“希伯来人”是指那些处于真正次序的人(5701节)。因此,这二者是彼此对立的,这种对立产生强烈的厌恶,最终成了可憎恶的。关于这种憎恶,要知道,那些处于颠倒次序,也就是陷入邪恶和随之的虚假之人最终会变得如此厌恶教会的良善与真理,以致当听见它们,尤其听见它们的内层事物时,他们发现这些东西如此可憎,以致他们觉得恶心,想要呕吐。当我想知道为何基督教界不接受圣言的这些内层事物时,便被告知并指示这一点。基督教界的灵人出现了,并被迫听见圣言的内层;然后他们因这些东西而如此恶心,以致他们说,他们觉得自己很想呕吐。我也被告知,这就是当今基督教界的样子,几乎处处都是这样。基督教界之所以成了这样子,是因为他们没有为了真理的缘故而对真理的情感,更没有出于良善而对良善的任何情感。他们基于圣言或其教义所思、所说的任何东西,都是出于自童年早期所习得的习惯,出于宗教习俗,因而是一种没有内在的外在。
后来在雅各的后代当中所建立的希伯来教会的一切都是埃及人所憎恶的,这一事实不仅从他们不愿与希伯来人一同吃饭,而且还从他们憎恶希伯来教会视之为敬拜的主要部分的祭祀明显看出来,这一点清楚可见于摩西五经:
法老说,你们去,在这地祭祀你们的神吧!摩西说,这样行本不相宜,因为我们要把埃及人所憎恶的祭祀耶和华我们的神;看哪,若把埃及人所憎恶的,在他们眼前献为祭,他们岂不拿石头打死我们吗?(出埃及记8:25, 26)
牧养牲畜,作牧人,也是他们所憎恶的,这一点也体现在摩西五经中:
凡牧羊的,都被埃及人所憎恶。(创世记46:34)
因此,埃及人憎恶属于该教会的一切。原因在于,起初埃及甚至也在那些构成代表性古教会的人之列(1238, 2385节);但随着时间推移,他们却弃绝古教会的神,也就是耶和华或主,去事奉偶像,尤其事奉牛犊。他们还将他们尚属古教会时所获知的古教会的属天和属灵事物的实际代表和有意义的符号变为巫术。正因如此,他们当中的次序被颠倒了;结果,构成那教会的一切成了他们所憎恶的。
4933.在大人里面,手、臂、肩对应于能力,是因为整个身体及其一切脏腑的力量和能力都与它们联系在一起;因为身体运用臂和手来行使它的力量和能力。也正因如此,在圣言中,“手”、“臂”、“肩”表示能力。关于“手”具有这种含义,可参看前文(878, 3387节);关于“臂”也具有这种含义,这从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如以下经文:
求你每早晨作我们的膀臂。(以赛亚书33:2)
主耶和华必以大能临到,祂的膀臂必为祂掌权。(以赛亚书40:10)
祂用祂有力的膀臂锤成。(以赛亚书44:12)
我的膀臂要审判万民。(以赛亚书51:5)
耶和华的膀臂啊,以能力为衣穿上。(以赛亚书51:9)
我仰望,见无人帮助;所以我自己的膀臂为我施行拯救。(以赛亚书63:5)
那倚靠世人、以血肉为自己膀臂的,这人该受咒诅。(耶利米书17:5)
我用大能和伸出来的膀臂,创造大地、人和牲畜。(耶利米书27:5;32:17)
摩押的角砍断了,摩押的膀臂折断了。(耶利米书48:25)
我必将埃及王的膀臂打断,我必使巴比伦王的膀臂有力。(以西结书30:22, 24-25)
耶和华啊,愿你打断恶人的膀臂。(诗篇10:15)
愿你按你膀臂的大能力,存留那些将要死的人。(诗篇 79:11)
用你大能的手并伸出来的膀臂领你出埃及。(申命记7:19; 11:2-3; 26:8; 耶利米书32:21; 诗篇 136:12)
从这些经文也明显可知,在圣言中,“右手”表示至高的能力,“坐在耶和华右手边”表示全能(马太福音26:63, 64;路加福音22:69; 马可福音14:61, 62;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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